各類學雜費減免
113學年度第1學期
教育部助學措施-各類學雜費減免改單作業
※申請時間:113年6月17日至113年9月16日(一)(配合日間部辦理)。
※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等各注意事項資訊請參閱【學雜費減免及弱勢助學系統】
※繳交資料:
- (1)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書。(上網填寫列印PDF檔)
- (2)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包括詳細記事)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證明文件(包括詳細記事)。
- (3)申請低收及中低收學生另交113學年證明書。
- (4)學雜費繳費單。
※ROTC國防部補助學雜費或教育部補助減免學雜費(請擇一辦理)。
※113學年度補助標準:依照教育部113學年度公私立技專校院各類學生就學費用減免補助核發作業須知
(一)給卹【期內】、【期滿】軍公教遺族子女--全公費或半公費--請洽假日班。
(二)現役軍人子女—學費補助30%。
(三)低收入戶學生---(學分學雜費)+部份平保費。
(四)身心障礙學生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
重度【極重度】-(學分學雜費) +部份平保費
中度 -(學分學雜費)X70%
輕度 -(學分學雜費)X40%
(五)原住民學生—依教育部113年公告減免標準,(學分學雜費)X90%【依系科】。
(六)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及孫子女--(學費+雜費)X60%。
(七)中低收入戶學生--(學費+雜費)X60%。
※已申領政府補助費用或與減免學雜費相當性質--例如: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、政府其他助學措施(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、勞工委員會各項助學金、人事行政總處子女教育補助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寒榮民子女獎助學金、臺北市及新北市勞工子女就學補助…等),不得再申請本項學生各項就學優待(減免),請同學慎重考量擇優申辦。
各類減免學雜費申請網址: http://192.192.216.207/ass_stu_loan/index.as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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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意事項】 ※請同學務必依相關規定及證件辦理,以免影響個人權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