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學貸款(請洽學務處生輔組)
※申請地點:(假日班)學務處生輔組 陳小姐 08-7624002#1303 A棟行政大樓1樓 A-105辦公室
一、申請就學貸款對象、資格限制及申辦時間:
(一)申請就學貸款對象:
本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,並就讀本校具正式學籍者。
(二)申請就學貸款之資格限制(依據112年家庭年所得進行查核):
1.甲級-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下者:可申貸(免付利息)。
2.乙級-家庭年所得120萬至148萬元以下:學生加上兄弟姐妹或子女共2名(含)以上,可申貸(免付利息)。
3.家庭年所得超過148萬元:
丙級-(1)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,可申貸(自付全息)。
丁級-(2)學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(含)以上,可申貸(免付利息)。
★ 定義說明:「兄弟姊妹」和「子女」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學具正式學籍的學生。
★ 家庭年所得120萬以上之申請學生,需檢附在學證明及戶籍資料(含詳細記事)。
案例1:申貸學生(成年單身)就讀大仁科技大學申請就學貸款,家庭年所得查調115萬(學生+父+母)。
審查結果1:可申貸(免付利息)。
案例2:申貸學生(成年單身)就讀大仁科技大學申請就學貸款,有1位弟弟就讀國中,家庭年所得查調130萬(學生+父+母)。
審查結果2:可申貸(免付利息),需檢附申貸學生及其弟弟之戶籍資料(含詳細記事)未成年者無須檢附在學證明。
案例3:申貸學生(已婚)就讀大仁科技大學碩士班申請就學貸款,有1位妹妹就讀碩士班及自己的兒子1歲兒子,家庭年所得查調149萬(學生+配偶)。
審查結果3:可申貸(免付利息),需檢附學生之妹妹在學證明、戶籍資料,學生之兒子戶籍資料需含詳細記事,未成年者無須檢附在學證明。
案例4:申貸學生(已婚)就讀大仁科技大學碩士班申請就學貸款,有1位弟弟就讀碩士班,家庭年所得查調152萬(學生+配偶)。
審查結果4:可申貸(自付利息),需檢附學生之弟弟在學證明、戶籍資料需含詳細記事。
案例5:申貸學生(成年單身)就讀大仁科技大學碩士班申請就學貸款,無兄弟姊妹及子女,家庭年所得查調121萬(學生+父+母)。
審查結果5:不可申貸。
(三)就學貸款申辦時間:(上學期1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止)
1.臺灣銀行對保時間:1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。
2.本校收件時間:113年8月1日至9月30日止。
二、申貸步驟:
【第一步】取得本校註冊繳費單
1.本校學雜費繳費單,繳費單下載:https://eschool.landbank.com.tw/student_login.aspx
2.確認金額(若有減免身份要先洽假日班完成減免作業修改繳費單金額哦)
3.台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網址:https://sloan.bot.com.tw/
4.登載個人申貸資料,詳閱規定 與 QA問答 !!! (對保手續資料、利率、還款年限...等)
註1:在輸入就讀系所-相近系名選項即可
註2:學校註冊繳費單上項目(學費、雜費、保險費、電腦使用費)均可全額申貸;
註3:書籍費、住宿費-可自主申貸。生活費-具(中)低收資格方可申貸。限額見其他注意事項。
【第二步】台銀對保(臨櫃/線上對保)
※第一次申請必須臨櫃:(未滿18歲:法定代理人"都要"陪同參與對保;如有離異或其他狀況,可至 QA查詢。)
(1)列印之銀行對保三聯單(3張) (個人基本資料,務必正確)
(2)法定代理人、學生之身分證及印章。(請攜帶正本查核,並影印正反面一份)
(3)註冊繳費通知書單。(學校端 上網列印)
(4)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(含學生本人、父母或法定代理人、配偶及保證人,如戶籍不同者,需分別檢附),記事欄不可省略。
(5)對保手續費新台幣100元(依臺灣銀行規定)。
※第二次以後申請:(可臨櫃亦可申請線上對保,免手續費,增貸生活費一定要臨櫃)
(1)列印之銀行對保三聯單(3張)
(2)學生本人之身分證及印章。(請攜帶正本查核,並影印正反面一份)
(3)註冊繳費通知書單。
(4)同一學程前已辦妥對保之就學貸款申請/撥款通知書第三聯(前一學期之借款人收執聯)。
(5)對保手續費新台幣100元(依臺灣銀行規定)。
【第三步】繳件註冊--【上學期113年9月30日星期一前】郵寄/到校 繳交
1.依上述時間前,繳交資料。(郵寄掛號或到校親繳,擇一即可)
【郵寄地址:屏東縣鹽埔鄉維新路20號 假日班-就學貸款 收】
【到校繳件:寒假辦公日- 周一~五 生輔組 A棟行政大樓1樓 A-105室 】
2.繳交資料如下:
(1)銀行就學貸款申請/撥款通知書(銀行對保單:第二聯學校收執聯)
(2)學校註冊繳費單。
(3)申貸校外住宿費-需審查租屋契約書。
【採線上對保者,也要列印銀行對保申請書,同上一併繳回】
三、【其他注意事項】
1.提醒您!就學貸款為金錢借貸之行為,辦理貸款請慎思及規劃未來之償還能力。
2.其他自主可增貸金額(款項需等銀行撥款至學校後才能轉撥,大約在學期中以後):
(1)書籍費自主申貸,最高上限3,000元。
(2)住宿費之申貸,最高上限22,000元。
★校內住宿限實際應繳金額溢貸退回銀行。
★校外住宿上限22,000元,依實申貸,需審查本人、有效之租屋契約書,無資料恕無法申請。
(3)低收資格:可貸生活費40,000元。中低收資格:可貸生活費20,000元。
3.有申貸書籍、住宿、生活費者,請開學後至學校網頁-校務平台-個人資料登錄個人存簿帳戶資料(學生本人姓名帳戶)
4.資料繳交並非就貸完成,需經由財政部審核家庭年收入所得,依申請人家庭收入審核合格後始完成申貸手續。
5.本公告內容未盡事宜,依教育部最新公告之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」及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
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四、政策宣導:
就學貸款並不是政府給予的免費贈與,而是一種優惠,其目的係培育國家人才,幫助在學學生求學期間,毋須顧慮學費,專心向學所提供的一項優惠貸款。故須配合教育部法令辦理查調家庭前一年所得收入,並視家庭總所得結果,斟酌負擔貸款之利息。(中華郵政一年期定儲機動利率112/3/29調升0.125%後,就學貸款利率同步調升,目前利率為 1.65 %) ,政府舉辦就學貸款,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在籍學生,每學期得向銀行提出申請就學貸款,等完成學業後滿一年起,才開始分期償還(在職畢業生畢業後需立即償還)。
畢業後,借款者應即擔負起攤還本息的還款責任。
同時提醒同學,貸款逾期不還的後果在國內外都是非常嚴重。逾期未還款者,承貸銀行會將同學逾期還款之金額與紀錄,送至全國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,進而影響個人信用紀錄,導致金融借貸(房貸、信貸)將無法順利申請,請同學務必謹慎處理。
重要提醒~
1.就學貸款每個學期都要向臺灣銀行重新申請
2.同學務必繳回『就學貸款申請書(第二聯學校存執聯)』、『個人繳費單』,完成「註冊」程序
(資料郵寄收件最後期限:113年9月30日止★郵戳為憑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