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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申請「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-學生助學金」查調結果級距名單

* 合格學生補助金額於下學期註冊通知繳費單上扣除。

* 不合格學生如有疑義者請於11月28日前檢附佐證資料申覆修正,逾期以棄權論。
1.所得或利息不合格者申請綜合所得清單申覆。
2.土地不動產不合格者申請財產清單申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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