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貸款.學雜費減免申請
一.就學貸款:
〈一〉受理日期:截至9月26日止。
〈二〉繳交證件:已完成台灣銀行對保撥款通知書第二
聯、學校註冊繳費單。
二.新生---學雜費減免:
〈一〉受理日期:截至8月30日止。
〈二〉繳交證件:申請書、學校註冊繳費單、各類學雜
費減免相關證件。
二.舊生---學雜費減免已先行辦理扣減註冊費學生,請
於9月17日前將繳費收據第 二聯單送 繳
綜合業務組〈R棟116〉結案。
洽詢電話08-7627924
一.就學貸款:
〈一〉受理日期:截至9月26日止。
〈二〉繳交證件:已完成台灣銀行對保撥款通知書第二
聯、學校註冊繳費單。
二.新生---學雜費減免:
〈一〉受理日期:截至8月30日止。
〈二〉繳交證件:申請書、學校註冊繳費單、各類學雜
費減免相關證件。
二.舊生---學雜費減免已先行辦理扣減註冊費學生,請
於9月17日前將繳費收據第 二聯單送 繳
綜合業務組〈R棟116〉結案。
洽詢電話08-76279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