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03學年度申請「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劃-助學金」財政部財稅
中心級距已於 11月11日審核完成(級距名冊如附件),如有疑義
者請於11月25日(星期二)前檢附佐證資料(102年綜合所得清單、
財產清單)至綜合業務組-假日班辦公室申請複查。
※(佐證資料應列計人口:學生本人,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;學
生已婚者,加計其配偶)。
二、依教育部來函核定助學金補助金額,於下學期註冊通知繳費單上扣
除。
三、如有疑問者請至綜合業務組-假日班(R-116辦公室)查詢。
(校內分機1633、專線08-76279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