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暨學雜費減免申請公告

一、 就學貸款: 請於9月22日前將台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、註冊繳費單(共3聯),送繳 綜合業務組辦理,逾時視同放棄。

二、 各類學雜費減免:

1、 新生請於9月22日前將(1)申請表(2)註冊繳費單(3)戶籍謄本(三 個月內)(4)各類減免所需證件,送繳綜合業務組辦理,逾時視同放棄。

2、 舊生補辦: 請於9月22日前將(1)申請表(2)註冊繳費單(3)戶籍謄本(三 個月內)(4)各類減免所需證件,送繳綜合業務組辦理,逾時視同放棄。

3、 舊生已辦扣減: 請於9月22日前將繳費收據,送繳綜合業務組辦理結報。

※ 綜合業務辦公室位於:R棟116 洽詢電話:087627924